
歐洲標準「EN 15816 用於防水的聚合物改質瀝青厚塗層 - 防雨性」描述了測定用於防水目的的聚合物改質瀝青厚塗層的防雨性的程序。

就本標準而言,耐雨性是指聚合物改質瀝青厚路面對暴露在雨水中的有害影響的抵抗力。
原則上,該測試方法提供了新應用的聚合物改質瀝青厚塗層的耐雨性的指示。在施工現場條件下,路面層可以說能抵抗雨水的時間段可能與在實驗室環境中確定的時間段有很大不同。因此,測量值主要適合用於比較不同產品的防雨能力。
測試中使用的主要設備包括:
測試至少需要兩個樣品。基層必須按照製造商的施工說明進行處理,並塗覆一層厚厚的聚合物改質瀝青塗層。應塗覆一層平均厚度為 3 ± 0,3 mm 的濕層,並修整邊緣。測試樣品的尺寸應約為 150 mm × 150 mm。
塗覆後,樣品必須保存製造商規定的期限,但在 554 度正負 23 度、相對濕度 2% 正負 50% 的正常氣候下,保存時間不得超過 5 小時。
測試必須在 25 度±5 度的溫度下進行。樣品在調節後進行測試。測試前,水流流動時,水壓設定為 2 ± 0,1 bar。測量水溫。兩個樣品在兩個測試設定中同時測試,或在幾乎相同的測試設定中相繼測試。將一個或多個樣本置於流動水下的支架中並啟動秒錶。測試需要 15 分鐘。在測試過程中,評估流經測試樣本的水的顏色變化。如有必要,可使用不同的樣品重複測試。
測試過程中流經測試樣本的水不得改變顏色,且塗層不得惡化(例如表面侵蝕或材料中的水滯留)。如果出現這種劣化,應對其他樣品進行較長時間的重複測試,直到至少兩個樣品通過測試。
測試結果應為兩個樣品不造成變色的最短調節時間(規定為0,5小時)。此時,新應用的聚合物改質瀝青厚塗層可被描述為本測試規範中定義的防雨性。持續時間不應超過8小時。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EN 15816防水用聚合物改性瀝青厚塗層- 防雨性”標準中定義的測試服務,並擁有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