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準「EN ISO 13468 塑膠 - 透明材料總透光率的測定」基於歐洲標準,後來由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發布,由以同一標題發布的小節組成。即,

總透光率也可以依照 ISO 13468-2 標準使用雙光束分光光度計來測定。但該標準提供了一種簡單而精確、實用且快速的測定方法。此方法不僅適用於分析目的,也適用於品質控制。本質上無色的塑膠包括那些略帶顏色的塑膠。只要儀器可以容納,就可以測量厚度超過 10 毫米的樣品,但結果可能無法與使用厚度超過 10 毫米的樣品獲得的結果相比。
就本標準而言,「CIE 出版品第 17 號 CIE 國際照明字典」中給出的術語和定義以及以下定義適用:
測試樣本應從薄膜、薄片或註塑或壓塑成型品上切取。樣品必須沒有缺陷、灰塵、油脂、保護材料、黏合劑、刮痕和污漬,並且必須沒有可見的內部空隙和顆粒。
樣品必須足夠大以覆蓋積分球的入口和補償口。對於直徑 150 毫米的球體,建議使用直徑 50 毫米或 60 毫米的圓盤或邊長相同的正方形。除非另有規定,應從給定材料的每個樣品中取出三個樣品。
測試之前,樣品將根據 ISO 23 標準在溫度為 2 度±50 度、相對濕度為 5%±291% 的條件下放置一段時間,具體時間取決於樣品厚度和材料。因此,樣品達到熱平衡。對於厚度小於 16 毫米的樣品,0,025 小時通常就足夠了。對於較厚的材料,可使用40小時以上。
測試儀安裝在溫度保持在 23 度±2 度、相對濕度保持在 50%±5% 的環境中。
總透光率也可以依照 ISO 13468-1 標準使用單光束儀器測定。本質上無色的塑膠包括那些略帶顏色的塑膠。只要儀器可以容納,就可以測量厚度超過 10 毫米的樣品,但結果無法與使用厚度超過 10 毫米的樣品獲得的結果進行比較。
就本標準而言,「CIE 出版品第 17 號 CIE 國際照明字典」中給出的術語和定義以及以下定義適用:
樣品應從薄膜、薄片或註塑或壓塑模具上切下。樣品必須沒有缺陷、灰塵、油脂、保護材料、黏合劑、刮痕和污漬,並且必須沒有可見的內部空隙和顆粒。樣品必須足夠大才能覆蓋積分球的入口。對於直徑 150 毫米的球體,建議使用直徑 50 毫米或 60 毫米的圓盤或邊長相同的正方形。除非另有規定,應從給定材料的每個樣品中取出三個樣品。
在測試之前,樣品要按照 ISO 291 標準進行調節,溫度為 23 度±2 度,相對濕度為 50%±10%,調節時間取決於樣品的狀況,直到達到熱平衡,時間長短取決於樣品的厚度和材料。對於厚度小於 0,025 毫米的樣品,16 小時通常就足夠了。對於較厚的材料,通常超過 40 小時就足夠了。
測試儀安裝在溫度保持在 23 度±2 度、相對濕度保持在 50%±10% 的環境中。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也根據「EN ISO 13468塑膠-透明材質總透光率的測定」標準為企業提供檢測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