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制定的標準「ISO 8130-2 塗料粉末 - 第 2 部分:透過氣體比較比重瓶測定密度(裁判法)」描述了使用氣體比較比重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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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密度是根據測試件的質量和體積計算的。稱重的試件的體積是透過測量插入試件時在容器中排出的氣體的體積來確定的。這是透過測量氣體位移引起的壓力差來實現的。
試驗時以鋼瓶中的氦氣或氮氣為材料。然而,也可以使用其他高純度氣體,前提是測試的產品不受影響並且在測試報告中註明與該方法的偏差。
作為進行測試時的儀器,普通實驗室設備與氣體比較比重瓶一起使用,自動或手動測定密度。
典型氣體比較比重瓶的基本設計使用置換氣體作為標準中概述的介質。比重瓶由兩個大小相同的室組成:樣品室和參考室。這些室透過閥門和壓差計連接。測試部件被放置在樣品室中。允許置換氣體從一個室流到另一個室,並測量由此產生的壓力差。與手動比重瓶相比,自動氣體比重瓶可以幫助最大限度地減少誤差。可以使用手動比重瓶,並且在測試和測量過程中應小心謹慎。
在進行測試時,請依照「ISO 15528 油漆、清漆以及油漆和清漆的原料 - 取樣」標準中的規定,對待測產品進行代表性樣品的採集。識別在 23 度±1 度的溫度以及(如果適用)相對濕度 50%±5% 的條件下進行兩次。該程序取決於比重瓶的類型,並遵循設備的說明。比重瓶的校準可以使用已知的體積標準或先前測量的類似測試樣本來完成。該裝置經過專門調整,以適應測試樣品容器的體積。
測得的壓力差不應超過 1%。對於手動比重瓶,被測量筒的容積誤差應在 0,5% 以內(相對值)。將樣品容器秤重至 1 mg,並裝入待測產品。容器外壁應無塵。透過稱量容器及其內容物(精確到 1 mg)來確定測試部分的質量。將容器及其內容物放入儀器中,測定測試部分的體積。為確保讀數的一致性,重複體積測量並計算兩次測量的平均值。由於氣體溫度不同,測試部分可能會因乾燥而導緻密度變化。在 23°C ± 1°C 的溫度下,塗料粉末的密度以克/立方公分 (g/cm³) 為單位計算。如果兩次測量結果相差超過 2%,則重複上述步驟。計算兩次有效測量的平均值,並將結果精確到 0,01 g/cm³。
測試報告必須至少包含以下資訊:
在為各行業的企業進行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憑藉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制定了「ISO 8130-2 塗料粉末 - 第 2 部分:測定密度用氣體比較比重瓶(裁判法)也提供《標準》中定義的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