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572 标准是欧洲标准,由标题为“建筑物中的玻璃 - 基本钠钙硅酸盐玻璃产品”的以下小节组成:

在 EN 572-1 标准中,对基本玻璃产品进行了解释和分类,规定了它们的化学成分、基本物理和机械性能,并定义了一般质量标准。 本标准不包括特殊尺寸和尺寸公差、缺陷定义、质量限制和每种基本产品类型的定义。 这些特性在特定于每种产品类型的单独小节中给出,例如平板玻璃、抛光金属丝玻璃、挤压玻璃板、压花玻璃、金属丝压花玻璃、有线或无线通道形玻璃。
在 EN 572-2 标准中,如 EN 572-1 标准中所述,用于建筑物的平板玻璃的尺寸和最低质量要求是根据光学和视觉误差来定义的。 本标准仅适用于以特大尺寸、分体尺寸和超大板供应的浮法玻璃。
在 EN 572-3 标准中,如 EN 572-1 标准中所述,用于建筑物的抛光绞合玻璃的尺寸和最低质量要求是根据光学、视觉和电线故障定义的。 本标准仅适用于以矩形面板和库存尺寸供应的抛光金属丝玻璃。
在 EN 572-4 标准中,如 EN 572-1 标准中所述,用于建筑物的挤压玻璃板的尺寸和最低质量要求是根据光学和视觉误差来定义的。 本标准仅适用于以矩形窗格和库存尺寸供应的挤压玻璃板。
在 EN 572-5 标准中,如 EN 572-1 标准中所述,用于建筑物的压花玻璃的尺寸和最低质量要求与视觉和图案错误有关。 本标准仅适用于以矩形窗格和库存尺寸供应的压花玻璃。
在 EN 572-6 标准中,如 EN 572-1 标准中所述,用于建筑物的有线压花玻璃的尺寸和最低质量要求是根据光学和视觉缺陷来定义的。 本标准仅适用于以矩形窗格和库存尺寸供应的有线压花玻璃。
在 EN 572-7 标准中,槽形玻璃的尺寸和最低质量要求是根据视觉和电线缺陷定义的,如用于建筑物的 EN 572-1 标准中所述。 本标准涵盖以库存尺寸和成品尺寸提供的槽形玻璃。
在 EN 572-8 标准中,基本钠钙硅酸盐玻璃产品的尺寸和最低质量要求与光学和视觉误差有关,如用于建筑物的 EN 572-1 标准中所述。 本标准适用于为最终用途提供的尺寸或切割尺寸。 本标准不适用于尺寸小于 100 毫米或表面积小于 0,05 平方米的最终切割尺寸。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大尺寸或分体尺寸的浮法玻璃。 对于供应的抛光玻璃丝、挤压玻璃板、压花玻璃和压花玻璃丝,适用相关部门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有线或无线槽形玻璃的最终切割尺寸。
EN 572-9 标准描述了用于建筑物的基本钠钙硅酸盐玻璃产品的合格评定和工厂生产控制原则。 对于带有电缆或连接的玻璃产品,适用于警报或加热目的的其他指令,例如低电压指令。
我们的组织还为建筑物中使用的基本钠钙硅酸盐玻璃产品提供测试服务,在 EN 572 标准范围内,其训练有素的专家人员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在其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适用于各个行业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