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EN ISO 2813 涂料和清漆 - 20°、60° 和 85° 光泽度值的测定”基于欧洲标准,随后由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发布,描述了使用 20°、60° 或 85° 三种几何角度测定涂层光泽度的方法。该方法适用于测量平坦、不透明基材上无纺布涂层的光泽度。除了上述样品之外,还可以对测试样品进行比较光泽度测量。但不能确保所获得的亮度值与视觉亮度感知相对应。

就本标准而言,除了 ISO 4618 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外,还适用以下定义:
原则上,利用反射测量装置,可以根据视觉光泽感知来确定涂层表面的光泽值。在此背景下,获得了涂层的光泽度与具有指定参考折射率的抛光平板玻璃的光泽度之间的比率。光泽度测量方法由以下参数决定:
亮度是观察表面时产生的视觉感知。当光线以更具方向性的方式从表面反射时,物体的镜面反射更加明显。入射光仅在主镜面方向从高光泽表面反射。在无光泽表面上,光不仅在主镜面方向反射,而且还在所有立体角上漫散射。光在空间分布越均匀,指向分量的强度和在表面显现的物质的强度就越小。
光泽度测量的原理是基于定向反射光的测量。在此背景下,强度是在反射角周围的定义角度区域内测量的。反射光的强度取决于表面材质和入射角。因此,随着入射角的增加,从涂层表面反射的光会更多。剩余的光在空气/涂层界面处发生折射,并在涂层内发生光散射或吸收。
光泽度值与具有指定折射率的黑色抛光玻璃标准的反射特性有关,而与入射光的强度无关。不同视角下亮度感知可能会有很大差异。例如,在散射光和低视角下,哑光表面可能显得有光泽,因为在这些反射条件下,大量光被定向反射,散射密度也很低。标准中给出的图表显示了视觉上均匀分级的涂层样品(哑光到光泽)的光泽感知与为 20 度、60 度和 85 度的测量角度分配的光泽值之间的关系。
由于图中特性曲线的非线性,每个测量角度的亮度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区分。实践证明,根据样品表面的光泽度,可以采用以下测量角度:
必须为每个亮度值指定几何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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