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法规测试 (EC) 661/2009

汽车法规测试 (EC) 661/2009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的法规 (EC) 661/2009 描述了机动车辆、其拖车和系统、其部件及其各自技术单元的一般安全性的型式批准要求。

汽车法规测试 (EC) 661/2009

该法规包括以下要求:

  • 关于机动车辆、挂车和系统、部件和独立技术单元安全的型式认证要求
  • 机动车型式批准要求,涉及轮胎压力监测系统、安全性、燃油效率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换档指示器
  • 新生产轮胎在安全性、滚动阻力性能和滚动噪声排放方面的型式认可要求

EC) 法规 661/2009 适用于 M、N 和 O 类车辆,并根据这些法规原则、系统、组件和单独的技术单元,如指令 2007/46/EC 的附件中所定义。

制造商必须证明在欧盟国家内销售、注册或投入使用的所有新车均已根据本法规的原则进行型式认证。

制造商必须确保车辆、系统、部件和单独的技术单元符合本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和以下要求:

  • 车辆结构完整性,包括冲击测试
  • 辅助驾驶员控制车辆的系统,包括转向、制动和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 为驾驶员提供有关车辆状况和周围环境的洞察力和信息的系统,包括车窗、后视镜和驾驶员信息系统
  • 车辆照明系统
  • 车辆乘员保护,包括内饰、头枕、安全带、ISOfix 锚或内置儿童座椅和车门
  • 车辆外饰及配件
  • 电磁兼容性
  • 声音警报装置
  • 加热系统
  • 防止未经授权使用的设备
  • 车辆识别系统
  • 质量和尺寸
  • 电气安全
  • 换档指示灯

我们的组织在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还凭借其训练有素的专家人员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在 (EC) 661/2009 汽车法规范围内提供必要的测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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