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汽车工程师协会 (SAE) 制定的 SAE J578 标准定义了一种用于控制机动车外部照明设备(包括灯和反射镜)中使用的颜色的工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来自镜头小区域的光的颜色,而是适用于设备在任何方向上发出的光的整体有效颜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引燃灯、指示灯或警示灯。

汽车灯光过去主要被视为功能性的;如今,人们也从美学角度对其进行评估。多年来,色彩感知已成为影响照明设计的重要因素。然而,为了提高驾驶员的注意力和能见度,汽车照明必须遵循一套统一的准则,以确保在汽车附近工作、出行或驾驶的人员的安全。
SAE J 578 车灯和照明设备颜色要求标准提供了一种控制机动车辆外部照明设备颜色的方法。 本标准涵盖灯和反射器。
本标准涵盖了从设备发出的光的边界方程和边界峰值,以帮助控制机动车辆外部照明设备中使用的以下颜色的颜色:红色、黄色(琥珀色)、选择性黄色、白色(无色)、绿色,蓝色和信号蓝色。
此外,该标准使用两种方法来检查来自设备的光的颜色是否符合颜色规范:三色法和分光光度法。 当常用方法产生有问题的结果时,希望使用分光光度法的用户应参考 ASTM E308 标准(使用 ASTM E308-18 CIE 系统计算物体颜色的标准做法)。
虽然该标准适用于设备在任何方向发出的光的整体有效颜色,但不适用于来自镜头小区域的光的颜色。 同样,它不适用于引航灯、指示灯或警告灯。
在其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我们组织还凭借其训练有素的专家人员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为SAE J578标准范围内的车辆照明颜色要求提供测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