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众汽车公司制定的《VW 50195汽车外饰漆涂层比色评价》标准规定了车身颜色油漆色差评价的评价标准以及基于设备测定色差的测量和评价条件。

就本标准而言,下列定义适用:
用于根据“DIN 5033-4比色法,分光光度法”标准(光谱法)在所需测试角度进行颜色测量的测量装置用作测试设备。
由于固体染料的反射行为,在单一照明和观察角度下的初步测量足以识别颜色。
合适的测量形状可以是 45/0 或 0/45(根据标准 DIN 5033-7)。如果是45/0形状,则照明形状可以是圆形;如果是0/45形状,则观察形状可以是圆形。效果颜色应在 45° 照明角下测量,反之亦然,在 5° 观察角下测量。
校准是根据制造商的技术规范进行的。通过对明亮颜色标准的控制测量来检查校准。记录所有测试角度的颜色标准初始测量的色差。颜色最多可以相差规定公差的 1/6。如果超过该值,则该测量系统不再在本标准中使用。通过对多种明亮颜色标准的控制测量,定期对测试设备进行监控。为此目的,使用表面和颜色外观保持不变的测试标准。如果发现不一致的值,则采取适当的措施。
样品表面不应因表面缺陷(污垢、划痕、凹坑、抛光痕迹等)而受到损坏。应相应选择包装材料。仅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清洁样品。这应该记录在测试日志中。
样品上的测量点应尽可能平坦,因为不能在倾斜表面上进行指定的角度布置。测量点必须得到测试专家的同意。测量位置的颜色数据应根据至少 5 次单独测量的平均值创建。参考和样品测量应在恒定的室温下进行。
对于因其形状而无法直接测量的样品,可以按如下方式检查:
颜色变化必须根据 DIN 6174 标准定义的参考值进行计算。
由于技术因素,在生产阶段可能会对比例和权重因子进行修改。这些参数由品牌相关工艺工程部门定义。
缩放因子的大小取决于颜色轨迹。它考虑了色位点对色差视觉识别的影响。
权重因子的大小取决于连接的类型(直接或间接转换)。
作为缩放因子函数的整体颜色变化通过释放过程计算如下:
在为各行业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我们的组织还提供“VW 50195汽车外漆涂层比色评估”标准中定义的测试服务,拥有训练有素的专家人员和先进的技术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