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W 50195 汽车外漆涂层的比色评估

VW 50195 汽车外漆涂层的比色评估

大众汽车公司制定的《VW 50195汽车外饰漆涂层比色评价》标准规定了车身颜色油漆色差评价的评价标准以及基于设备测定色差的测量和评价条件。

VW 50195 汽车外漆涂层的比色评估

就本标准而言,下列定义适用:

  • 固体涂料主要是指具有漫反射行为的彩色颜料的涂料结构。色彩印象在很大程度上与照明和观察方向无关。
  • 效果涂料是指含有定向反射效果(铝片或类似)和漫反射彩色颜料的涂料结构。颜色印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选择的照明和观察方向。
  • 影响角(测试角),影响角是从入射光在入射光束方向上的反射角测量的角度(DIN 6175 汽车涂料的颜色公差 - 固体和效果涂料)。
  • 参考是指相关工艺工程部门指定的品牌参考(原始色度、标准、目标值或类似值)。

用于根据“DIN 5033-4比色法,分光光度法”标准(光谱法)在所需测试角度进行颜色测量的测量装置用作测试设备。

由于固体染料的反射行为,在单一照明和观察角度下的初步测量足以识别颜色。

合适的测量形状可以是 45/0 或 0/45(根据标准 DIN 5033-7)。如果是45/0形状,则照明形状可以是圆形;如果是0/45形状,则观察形状可以是圆形。效果颜色应在 45° 照明角下测量,反之亦然,在 5° 观察角下测量。

校准是根据制造商的技术规范进行的。通过对明亮颜色标准的控制测量来检查校准。记录所有测试角度的颜色标准初始测量的色差。颜色最多可以相差规定公差的 1/6。如果超过该值,则该测量系统不再在本标准中使用。通过对多种明亮颜色标准的控制测量,定期对测试设备进行监控。为此目的,使用表面和颜色外观保持不变的测试标准。如果发现不一致的值,则采取适当的措施。

样品表面不应因表面缺陷(污垢、划痕、凹坑、抛光痕迹等)而受到损坏。应相应选择包装材料。仅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清洁样品。这应该记录在测试日志中。

样品上的测量点应尽可能平坦,因为不能在倾斜表面上进行指定的角度布置。测量点必须得到测试专家的同意。测量位置的颜色数据应根据至少 5 次单独测量的平均值创建。参考和样品测量应在恒定的室温下进行。

对于因其形状而无法直接测量的样品,可以按如下方式检查:

  • 测量也涂有与组件相同的基材和结构的平面测试面板(至少 50 毫米 X 100 毫米)。组件和测试面板之间不应存在视觉色差。这应该用作颜色测量的样本。应使用适当的测量设备进行测量。
  • 测试板的确切位置以及测量设备的类型和安装必须得到测试专家的同意。

颜色变化必须根据 DIN 6174 标准定义的参考值进行计算。

由于技术因素,在生产阶段可能会对比例和权重因子进行修改。这些参数由品牌相关工艺工程部门定义。

缩放因子的大小取决于颜色轨迹。它考虑了色位点对色差视觉识别的影响。

权重因子的大小取决于连接的类型(直接或间接转换)。

作为缩放因子函数的整体颜色变化通过释放过程计算如下:

  • 程序 A:此程序评估最大的、与角度相关的整体颜色变化。
  • 程序 B:此程序评估由角度确定的整体颜色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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