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国雷诺汽车公司制定的“雷诺 32-05-001 座椅泡沫垫”标准描述了对由发泡聚氨酯生产的模制或成型座椅泡沫垫的要求。不适用于符合产品规范 32-05-817 要求的集成座套衬垫。为了有效,这些产品规格应附有产品规格“32-00-008 内饰件 - 一般要求”。雷诺32-05-001标准引用、补充、替换或取消了产品规范32-00-008的相关段落。构成填充物的各种元素的术语和位置包含在标准附件(附件 1)中。

在车辆的所有正常使用条件下,座椅泡沫垫必须满足这些产品规格的要求。此外,作为套件的一部分(完整座椅修剪),对于与它们相关的部分“32-05-163 完整前排座椅修剪 - 功能说明”和“32-05-173 后排长凳和后排座椅配有第二个和第三个行 - 它们必须满足“功能描述”规范的要求。这些要求可能是安全或监管功能,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必须应用 2-3-00 的规定。
一般来说,零件必须满足产品规范 32-00-008 有关以下方面的要求:
根据“00-10-060 / RNES-A-00001 回收设计”标准的要求,交付的产品在开发时必须考虑到车辆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回收。回收批准 2005/64/EC 要求车辆的可回收率至少为 85%(按质量计算)。为此,座椅有助于实现这一比例,这意味着在图纸上定义材料。
该法规建议增加车辆中回收材料的数量并增加这些材料的使用。应该提出这个方向的替代方案。应在设计的早期阶段考虑它们的使用。
供应商必须向雷诺明确材料的成分和性质,以及生产零件的回收材料的百分比。回收材料的商业参考必须在计划和材料数据表中注明。应优先考虑回收材料。除非座椅工程知识团队另有建议,否则任何由回收材料制成的现有解决方案都应进行翻新。
对于重量超过100克的零件,需要进行材料标记和标识。对于重量小于100克的零件,如果零件形状允许,应进行标记。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遵守“00-10-060 / RNES-A-00001 回收设计”标准。大型零件需要多个标记。
关于材料的可燃性,请参阅规范 32-00-008。
交付零件的颜色必须与批准样品的颜色相匹配。一般情况下,填充颜色应为中性(从白色到浅黄色)。在由具有不同浮力特性的材料组成的泡沫垫中,每种材料应具有不同的颜色以可视化界面。
可见的泡沫填充物,其颜色必须与图中所示的颜色相对应。
表面缺陷中发现了三个材料缺陷领域:
皮肤粘附力通过手动摩擦来测定。为了完全填充,总分离面积应小于 100 cm2。对于不同材料之间的分型线和表面接缝(例如裂缝填充物、半刚性重塑嵌件、双泡沫化合物),这些工具可以用来遮盖接缝、接缝和通风口。
以下缺陷被视为需要终止合同的缺陷:
垂直平面内 0,2 至 1 cm3 之间的材料缺陷被视为可接受的缺陷,最大缺陷率为每平方分米 XNUMX 个缺陷。
如果粘合不会损害泡沫垫的机械性能(强度和高度损失)并且不会产生硬点,则允许返工。与封面接触的区域的修饰区域总数必须等于或小于3,其他区域的修饰区域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5。 Z 区域不允许返工。用于返工的材料必须与制造待修整零件时使用的材料相同。材料之间粘合所达到的粘合力必须大于材料的抗撕裂性。所有多余的材料均通过研磨去除,以获得可完美修剪的表面。填充孔被认为是不合适的,因为它涉及耐久性问题。
一般来说,材料没有任何固有的噪音,但当与框架、座套和调节控制装置(例如拨片、旋钮、旋钮)的金属或塑料部件接触时,它们会发出噪音。
在为各行业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我们的组织还提供“雷诺 32-05-001 座椅泡沫垫”标准中定义的测试服务,拥有训练有素的专家人员和先进的技术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