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国汽车公司雷诺制定的“雷诺 37-00-081H 乘客舱 - 材料和部件排放”标准旨在:

该标准涵盖车辆内部(内饰和行李箱)所有总重量超过100克的材料和部件。该标准特别关注:
它还可以应用于糊状或液体产品,例如:
除非另有书面说明,否则“雷诺 00-10-415 产品制造和供应 - 通用要求”标准的规定完全适用于本标准。各相关部分的标准中定义的条款均可适用。
本标准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要求如下:
所有需要测量的化合物和必须在测试报告中呈现的所有元素的清单都包含在标准附件中(附件 1)。
仅接受雷诺认可实验室的原始测试报告。
以下雷诺方法提供按材料系列划分的采样方案(样品制备、条件、储存时间等)。但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样品应按如下方式准备:
测试必须在雷诺认可的实验室进行。
测量这些化合物浓度的方法列在标题为“VOC 测试方法列表”的表格中。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主要种类有:醛、酮、胺、亚硝胺、乙二醇醚、邻苯二甲酸酯、酚、醇、酯、卤代烃和芳香烃BTEXS(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和苯乙烯)和总VOC。
测试根据雷诺认可的方法,针对完整部件或全功能部件进行(参见表格“雷诺认可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测试方法列表”)。“全功能”是指一批提供相同功能的多个部件(例如,行李箱衬里包含左右衬里,地板衬里包含前后衬里)。
这些零件必须与最终车辆所配备的零件一致。此外,零件必须按以下方式准备:
这些零件必须送至雷诺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分析。我们将参考验证方案,确定待分析零件的级别。默认选择销量最高的级别。
每种内饰材料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甲醛和异味排放水平必须符合标准中表格所示的要求(单位为µg/g)。“材料”是指用于乘客舱功能的所有材料,例如热塑性塑料、片状模塑料、织物、泡沫、天然皮革、合成皮革、木材和油漆。
需要对机舱外部使用的材料(垫圈、挡风雨条、滑梯、蜡、粘合剂、PVC 胶粘剂)进行测量。
标准中针对每个部件或功能提供的表格中定义了每种化合物以及气味的浓度限值水平。
我们的机构多年来一直通过广泛的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活动为各行各业的企业提供支持,拥有一支强大的团队,他们密切关注全球科技发展,并不断提升自我。此外,我们还提供符合“雷诺 37-00-081H 乘客舱 - 材料和部件排放”标准的测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