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田要求 HES C 206-17 汽车内饰材料的可燃性

本田要求 HES C 206-17 汽车内饰材料的可燃性

由本田汽车公司制定的 HES C 206-17 标准描述了乘员舱内使用的汽车内饰材料的阻燃性要求,以及根据法律法规需要具有特定耐燃性的非金属材料。

本田要求 HES C 206-17 汽车内饰材料的可燃性

这些材料在进行可燃性测试时,汽车内饰材料的可燃性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必须满足以下任何特征:

  • 不易燃
  • 自熄
  • 燃烧速率等于或小于表中各代号规定的值,火焰不扩散到表面。

此外,燃烧速率随劣化行为而变化的趋势应在劣化行为期的 336 小时内以不超过所确定的燃烧速率的速率达到饱和或呈现下降速率。

同时,汽车内饰材料的可燃性测试必须符合HES D 6003标准(HES D 6003 Flammability - Flammability test method for 汽车内饰材料)。

HES C 206-17标准定义了汽车内饰材料可燃性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这些标准不适用于所有车辆的评估,因为一般汽车内饰材料可燃性评估标准中的测试条件与各种汽车内饰材料的实际条件(例如布局)之间存在许多差异、使用条件和点火源。 但是,HES C 206-17 标准仅适用于本田车辆并且是可靠的。

就本标准而言,

  • 内饰材料是指汽车内饰零部件使用的特殊材料或复合材料。 如靠背、座套、安全带、头枕等。
  • 燃烧速率是指燃烧距离与燃烧该距离所用时间的比值,通常定义为mm/min。
  • 复合材料是指由相似或不同的材料组成的层的表面,通过热粘合、接合和焊接等不同方法紧密连接。

我们的组织还提供 HES C 206-17 标准范围内的汽车内饰材料的可燃性测试服务,拥有训练有素的专家人员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在它为各种行业的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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