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耳其汽车企业集团 (TOGG) 制定的“TOGG PVE.0.01.08.0023 气味、雾气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测试”标准描述了评估挥发性碳氢化合物 (VOC) 和车辆部件蒸发形成的气味的程序.这里讨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来源是:
-testi.jpg)
有多种测试方法可用于检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该标准包括成分测试和材料测试方法方面的各种材料测试。用于测试的样品可以取自原型或系列。该标准还包括组件测试(包括装配级别)。因此,该标准被归类为部件测试,而不是材料测试。然而,该标准的大部分内容可用于材料测试。
该测试规范适用于所有完整的车辆验证程序,无论车辆类型如何。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特定于车辆类型的目标值或测试,会记录相应的描述。
该测试程序的说明具有约束力。只有事先获得批准,才允许偏离本标准。偏差应记录在测试报告中,并说明原因和细节。
本标准中包含的测试参数和目标值作为指导,应根据每个项目达成一致并进行调整。
除非法律要求,否则并非每个组件都需要本标准中列出的所有测试方法。新产品开发的典型起点是材料层面,适用“VDA 275 材料甲醛排放控制 (CAS: 50-00-0)”和“VDA 278 VOC 和 FOG 热解吸排放测试”标准。
应尽早使用具有标准颜色和标准表面的标准材料。这样可以及早分析90度30分钟后的FOG值(起雾相关)和甲醛浓度数据,包括120度60分钟后的VOC值。这些值是确定项目特定要求和进一步测试方法(包括主观评估)时间安排的明确基础。
零部件和组件的测试应在制造之日起不早于一周且不迟于制造之日起四个星期内进行。
储存应在温度受控的房间内进行(温度为 23 度正/负 2 度,相对湿度为 50% 正/负 10%)。
测试前1周对测试样品进行初步储存,并注意在储存室内提供适当的空气交换并在测试样品之间提供足够的空间,以免污染测试样品。测试样品不应放置在其可见的一侧,并应使用烤架。任何偏差都应记录在案。
生产后,样品单独密封包装在铝复合箔中。使用符合“DIN 55531 包装用箔 - 铝复合箔”标准的箔。
避免裸手接触样品,必要时使用干净的棉手套。标签不应直接粘贴在样品上,也不应使用可能造成污染的不干胶标签。
样品切勿暴露在阳光直射或靠近热源的地方。
对于 VDA 270、VDA 275、VDA 277、VDA 278 和 DIN 75201,每种测试样品类型的最小重量为 250 g 或最小表面积为 2xDIN A3。
组件或半成品的排放室测试需要每 1 m3 房间面积或 1 m1 材料至少使用 2 kg 材料。
根据 TOGG PVE.0.01.08.0023 标准进行的测试包括:
在为各行业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我们的组织凭借训练有素的专业员工和先进的技术设备,提供认证和测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