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国雷诺汽车公司制定的“雷诺32-02-832空调过滤器”标准描述了过滤筒或过滤器(过滤筒+外壳)的要求,旨在在空气中的颗粒和气体进入客舱之前对其进行过滤。

材料选择由供应商公司决定,前提是过滤器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雷诺D45 1333驾驶室内饰材料-水平可燃性》标准的测试方法对新型滤清器进行可燃性测试。为此,必须满足 FMVSS 302 标准的要求。另外,燃烧速度不应超过100毫米/分钟。根据雷诺 D45 1727 标准测试方法评估挥发性产物在玻璃上积聚(起雾)的趋势。这是通过对矿床的定性分析以及必要时的定量分析来确定的。不得有固体或液体残留物,例如薄膜或液滴,光反射率必须至少为 85%,标准偏差必须低于 5%。
气味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的要求适用于:
材料排放必须满足雷诺37-00-081标准的最终指标“材料排放和驾驶室部件”的要求。
对零件或橡胶件(垫片、弹性圈等)进行特殊测试,按照雷诺D47 1100标准测试方法进行,并在浓度为2 cm3/m3的臭氧中老化48小时。预计不会有明显的损坏。
就疏水性介质而言,介质材料预计是疏水性的。
根据雷诺 NF EN ISO 846 标准测试方法,对以下样品评估过滤器的微生物中性:
对于真菌,密度预计低于 1,对于细菌,预计样品周围的琼脂中没有细菌生长。
金属部件必须符合雷诺 47-01-000 标准的要求。
过滤器不得有缺料、撞击痕迹、卷曲或永久变形等缺陷。此外,过滤器的过滤介质必须不含污垢或阻塞物(例如硅胶),并且具有足够的卷曲分布。密封区域不应有注射点(有机材料的注射件)或毛刺。
具体功能取决于过滤器的使用寿命,需要在功能图或系统图中指定。本标准中描述的所有功能测试均根据测试描述进行。最终测试报告由雷诺公司座舱空气过滤专家根据书面要求推荐的外部参考实验室进行。
本标准中描述的测试程序包括:
过滤器的功能特性是在测试台上确定的。这些测试的目的是确定颗粒过滤器和组合过滤器的气流阻力(压降)、重力效率、分级效率和堵塞能力。
标准中描述的其他(基准)测试程序包括:
所有测试均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过滤器入口处的空气温度应为 23 度±2 度,相对湿度为 50% ±3%。每份测试报告中均注明了温度、相对湿度和环境温度。
所有效率或容量测试都从以下开始:
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新的、磨损的或堵塞的过滤器进行测试。
在为各行业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我们的组织还提供“雷诺32-02-832空调过滤器”标准中定义的测试服务,拥有训练有素的专家人员和先进的技术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