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 PVE.3.01.01.0001 氙弧灯老化测试 - 使用氙弧加速内饰部件的暴露
在标准“TOGG PVE.3.01.01.0001 受控辐射、水/风冷氙弧装置的操作程序”中进行了描述。本测试方法符合标准《SAE J 1885 使用受控辐射水冷氙弧装置加速暴露汽车内饰部件》和标准《SAE J 2412 汽车内饰部件加速暴露》中描述的测试参数。使用由 SAE International 开发的受控辐射氙弧装置 应按照所描述的性能参数使用。

TOGG PVE.3.01.01.0001 标准适用于所有完整的车辆验证程序,无论车辆类型如何。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特定于车辆类型的目标值或测试,会记录相应的描述。
该测试程序的说明具有约束力。只有事先获得批准,才允许偏离本标准。偏差应记录在测试报告中,并说明原因和细节。
本标准中包含的测试参数和目标值作为指导,应根据每个项目达成一致并进行调整。
根据车辆的位置,未涂层的塑料部件会暴露在氙弧灯下。被确定为重度暴露的部件、腰线上方、腰线下方和低暴露区域在车辆内具有不同程度的阳光暴露。
根据车辆的位置,用于涂覆的内部塑料部件的水性和溶剂型涂料会暴露在氙弧灯下。定义为腰线上方、腰线下方和低暴露区域的部件在车辆内具有不同程度的阳光照射。
测试设置必须符合 SAE J 2412 标准。
测试中使用的设备包括:
- 氙弧试验箱。
- 氙弧灯必须使用过滤器,以提供由典型窗玻璃过滤的合理太阳辐射。根据 ISO 105-B02 标准,所用滤光片系统的透射率在 380 nm 至 750 nm 之间必须至少为 90%,并在 310 nm 至 320 nm 之间降至零。
- 所使用的辐射计必须能够测量特定波长范围(宽带 300 nm 至 400 nm)或以单个波长为中心的窄带通(窄带 340 nm)的辐照度。
- 继续使用后,发光强度会降低,应遵循设备制造商关于更换灯和过滤器的说明。应保存设备的校准、维护记录、灯和过滤器的记录。
- 内部过滤器类型必须是石英,外部过滤器类型必须是 S 型 Boro。
- 用于加湿或其他目的的水不应在暴露的样品上留下令人讨厌的残留物或污渍。水中的固体含量不应超过 1 ppm,二氧化硅含量不应低于 0,2 ppm。为了获得所需的纯度,最好将去离子水与反渗透过程结合起来。
测试准备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 从部件的平坦表面切割或机加工出样品,并将其放置在设备中使用的样品架中。
- 样品尺寸应与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样品支架尺寸相匹配(例如 50 mm x 121 mm x 67 mm,曝光尺寸为 145 mm x 9 mm)。
- 对于室内纺织品的松散织物(织物、乙烯基),可以使用带白纸板的硬质背衬。
- 样品的前端不应比样品架的前端更近。
- 小心不要在同一台机器中混合不相容的样品。塑料、泡沫背衬纺织品和橡胶材料不应在同一暴露条件下进行测试。非泡沫纺织品不应与泡沫背衬纺织品一起进行测试。
测试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 一旦开始暴露,设备每天的中断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应避免在光照周期期间打开腔室。
- 发光 CIELAB 装置必须在辐射暴露前进行计量。
- 使用符合 DIN 5033-1、ISO/CIE 11664-3、ISO/CIE 11664-4 和 DIN 5033-7 标准一般要求的分光光度计。
- 使用符合 ISO 2813 标准一般要求的光泽度计。
- 辐射暴露后,将样品在 24 度正/负 20 度和 2%正/负 65% 相对湿度的环境中放置至少 3 小时。如果样品是光致变色的,则将其放置在暗室中。
- 灰度等级根据 ISO 105-A02 标准确定。
- 发光 CIELAB 装置在用去离子水清洗并用压缩空气干燥后进行辐射暴露后进行测量。
- 当 AATTC 结果低于 AATCC 4 级时,将按照 ISO 105-A02 标准评估永久决定。
标准中提供的表格显示了目标结果。
在我们的组织凭借训练有素的专家人员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为各行业的企业提供的众多测试、测量、分析和评估研究中,“TOGG PVE.3.01.01.0001 氙弧灯老化测试 - 内饰加速暴露使用氙弧的组件”还提供“剩余”标准中定义的测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