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MVSS 302 標準是一種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 (FMVSS),旨在確定機動車輛乘客艙中使用的內部材料的可燃性和耐燃性。 本標準中提出的測試方法通常用於乘用車、卡車和公共汽車的材料。 所討論的標准定義了測試設置、燃燒測試程序和燃燒速率的確定,以及評估標準。 簡而言之,該標準旨在檢測機動車輛內部使用的材料的可燃性。

測試過程中,將試樣水平放置,並以小型本生燈火焰照射其一側邊緣,觀察火焰熄滅所需時間、熄滅時間或火焰傳播特定距離所需的時間。火焰照射15秒後移開試樣。測量試樣上兩點之間的火焰傳播速度。測試結果的合格與否取決於試樣上的燃燒速率,最大燃燒速率為每分鐘102毫米。然後計算每分鐘的燃燒速率。對於大多數汽車應用而言,每分鐘不超過100毫米的燃燒速率被認為是足夠的,但一些汽車製造商提高了要求。
車輛乘客艙空氣空間 13 毫米以內的單一或複合材料的任何部分都必須滿足本測試的要求。 一般而言,以下產品需要符合 FMVSS 302 標準的內飾材料的可燃性:座墊、安全帶、車頂內襯、扶手、地板、地板覆蓋物、頭枕、艙壁、百葉窗、窗簾、遮陽篷、輪罩、發動機艙蓋子和其他內部材料。
當該標準於 1971 年首次設計時,其目的是通過增加車輛火災期間乘客的疏散時間來降低燒傷的嚴重程度和頻率,尤其是由丟棄的香煙和火柴引起的火災。
在它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測試服務,以確定 FMVSS 302 標準範圍內的汽車內飾材料的燃燒行為,其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