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標緻汽車公司製定的「PSA D10 5495 車輛材料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排放量化」標準,描述了一種評估車輛座艙材料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排放量的方法。結果以每克材料中甲苯當量微克數表示。

根據製造商的不同,應在規範中檢查需要確定哪些化合物以及是否需要完全識別大於 1 µg/g 的物質。
對於除泡棉(聚氨酯座椅和頭枕)之外的所有材料,需要量化的項目包括:
對於泡棉(聚氨酯座椅和頭枕),需要量化的產品包括:
對於所有材料,只有含量高於 1 µg/g 甲苯當量的物質才能透過氣相層析質譜 (GC/MS) 進行鑑定。可依客戶要求測量其他產品(必須事先與進行分析的實驗室進行驗證)。透過此方法獲得的結果不能用於進行健康評估或估計車輛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的濃度。
定量分析主要是為了評估乘客艙材料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含量,採用熱解吸 (TDS)/氣相層析 (GC)/質譜 (MS) 耦合法進行。也可以透過熱解吸/GC/MS/FID 耦合進行分析。
熱解吸過程中,材料加熱至30度,持續90分鐘。然後,排放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VOC) 被捕獲在特定組成的冷阱中,進行濃縮,然後透過 GC/MS 進行分析。
使用甲苯進行外部校準可以實現揮發性化合物的半定量分析。因此,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濃度表示為每克材料中甲苯當量的微克數。
測試中使用的熱解吸裝置包括:
測試中使用的分析鏈包括:
為了分析標準溶液,將裝有 Tenax TA 的試管放入可在惰性氣體流(最低質量 2 氮氣或氦氣)下加熱至 5.0 度的烤箱中,持續 300 小時。如果已經進行了初步測試以證明調節的有效性,則調節時間可以縮短至一小時。爐膛內應佈滿相同結構的管子。管道在每個斜坡上的壓力降必須相同。還可以透過將管子加熱至 300 度並持續 2 小時來實現調整。調理後,Tenax 管應在 15 天內使用。
製備標準溶液時,使用甲苯,並以溫和溶劑甲醇稀釋。執行校準線來測量每克材料中甲苯當量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µg)。
製備兩種標準溶液:
溶液應儲存在4至10度的冰箱中。溶液可保存三個月。
對於 PSA Peugeot Citroen 測試,測試樣品或樣本必須具有代表性。為了確保這種代表性,有必要找出研究人群的基本特徵。測試樣本或樣本的選擇標準必須依照標準 A10 0156 在測試報告中說明。
製備樣品時,本標準規定的量適用於特定的捕集阱和特定的色譜管柱。如果更換了捕集阱或色譜管柱,則應重新優化這些數量和色譜條件。
簡而言之,PSA D10 5495 標準規定了確定汽車內裝材料排放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VOC) 數量的方法。此標準適用於多種材料,包括: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也依照《PSA D10 5495車輛材料排放VOC定量》標準為企業提供檢測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