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於福特 WSS-M15P46-C 變速防塵套和駐車煞車防塵套的柔性材料

適用於福特 WSS-M15P46-C 變速防塵套和駐車煞車防塵套的柔性材料

福特汽車公司(FORD)制定的「FORD WSS-M15P46-C 換檔防塵套和駐車煞車防塵套柔性材料」標準,規定了用於裁切和縫製地板式換檔桿和駐車煞車防塵套的內裝材料的性能要求。這些材料必須具有良好的抗低溫撓曲開裂性能。

適用於福特 WSS-M15P46-C 變速防塵套和駐車煞車防塵套的柔性材料

本標準的適用範圍涵蓋車內地板式變速箱防塵套和駐車煞車防塵套。本標準最初是為聚氨酯塗層織物而編寫的。

本標準中,要求確定如下:

  • 批准來源:此標準基於績效,沒有批准來源。
  • 外觀:顏色、紋理、視覺美感、工藝和表面處理必須經過福特設計工程的批准。
  • 表面處理:必須塗上顏色相符的面漆。布料必須完全染色,以防止縫製後未染色的纖維顯露出來,且染料顏色必須與布料表面處理顏色相近。
  • 物理特性:
    • 厚度(ASTM D 1813):0,7-1,2 毫米之間
    • 拉伸強度(ASTM D 751 握持法):250 N min
    • 撕裂強度(梯形)(ASTM D 751):44 N min
    • 接縫強度(FLTM BN 119-01):250 N min
    • 硬度(ASTM D 747,25 x 50 毫米樣品):報告值
    • 尺寸穩定性(FLTM BN 105-03,3 次循環)
  • 顏色規格:一般驗收標準如下:材質外觀不得有任何變化,例如顏色變化、褪色或光澤變化,且不得超過 AATCC 規定的等級。此外,材料不得出現任何染色、起泡、油漆附著力喪失、剝落、斷裂、脫漆、粉化、裂縫、裂縫、開裂、凹陷、凸起、發粘、剝落或分層等現象。

整理特徵描述如下:

  • 塗層附著力測試:用刀在樣本底漆上劃一個約25毫米寬的「X」。將醋酸纖維膠帶(25毫米寬或同等寬度)貼在膠帶上。摩擦膠帶至接觸良好。抓住膠帶的一端,快速且穩定地將其從樣品表面撕下。
  • 抗裂性測試(FLTM BN 107-01標準):乾濕度5分鐘,清潔劑度5分鐘,市售玻璃清潔劑度5分鐘。
  • 耐磨性測試(SAE J948 標準):磨損區域的顏色和外觀必須與相鄰的未磨損區域一致。不得出現任何磨損痕跡或其他有害影響。生產材料的耐磨性必須等於或優於福特材料工程部門核准的樣品。
  • 耐磨性測試(SAE J365 標準):不得出現起翹、剝落、磨損痕跡或其他有害影響。磨損區域的顏色和外觀應與相鄰未磨損區域一致。生產材料的耐磨性應等於或優於福特材料工程部核准的樣品。
  • 冷巴利彎曲試驗(FLTM BN 162-01 標準):每個方向取三個試樣,並依照下列規定的循環次數進行測試。所有測試試樣均已保存,並提交給福特材料工程部門進行評估。
  • 功能測試:供應商必須確認材料適合在其製造工廠進行加工。這包括但不限於裁剪和縫紉操作。
  • 氣味測試(FLTM BO 131-03 標準):如果樣品 100% 黏合,則將其作為生產組件複合材料的一部分進行測試。如果樣品未 100% 黏合,則每個組件單獨進行測試。
  • 霧化光度測試(SAE J1756 標準):霧化計數 70 分鐘。若形成透明薄膜、液滴或晶體,則屬於拒收原因。對於裝運,所有材料或零件應在生產後立即取樣,然後放入密封或滑動密封的聚乙烯袋、聚乙烯內襯鋁袋中,或在裝袋前用鋁箔包裹。切割測試樣品後,應將其存放在清潔、開放的環境中 14-28 天。在空氣中暴露 14-28 天后,應立即對樣本進行測試或重新裝袋,直至進行測試。如果樣品 100% 黏合,則應將其作為生產組裝複合材料的一部分進行測試。如果不是 100% 黏合,則應單獨測試每個組件。
  • 可燃性測試(ISO 3795 和 SAE J369 標準):燃燒速率:最小 100 毫米,最大 100 毫米。如果材料在計時開始後 60 秒內停止燃燒,且自計時開始點起燃燒距離不超過 51 毫米,則視為符合燃燒速率要求,並報告為自熄/無燃燒速率。如果樣品 100% 黏合,則作為生產組件複合材料的一部分進行測試。如果不是 100% 黏合,則每個組件單獨測試。
  • 齊格勒測試:齊格勒報告必須經過福特區域材料工程部門的審查,並且結果必須記錄在批准的來源清單中。

標準中提供的表格旨在清晰地幫助您滿足本規範的要求。表中列出了設計驗證和生產驗證測試所需的測試,以及每次測試所需的樣品數量。

我們的機構多年來一直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活動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一支強大的團隊,他們密切關注全球科技發展,並不斷提升自我。在此背景下,我們也根據「福特 WSS-M15P46-C 齒輪罩和駐車煞車罩柔性材質」標準為企業提供測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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