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汽車公司製定的《VW 50180 汽車內部部件、半成品和材料 - 排放行為》標準規定了在汽車內部和行李箱中使用低排放部件、半成品和材料的評估標準,以及與流入車內的空氣接觸的部件的評估標準。

該標準包括安裝在乘客艙或行李艙內的所有部件、半成品和材料,從車輛內部開始,到金屬包層。
整體來說,大眾集團採用兩種不同的標準。即,
本標準的基本要求如下:
本標準中的要求描述如下:
所採用的測試方法如下:
有關排放行為的要求適用於所有符合該標準的組件,無論其尺寸或重量如何。在下列情況下應透過測量報告進行驗證:
對於與車輛內部接觸的外部零件,例如行李箱蓋(由聚合物材料製成),根據 PV 3015、PV 3341 和 PV 3925 標準進行的測試,表中列出的相關材料的限值將加倍。根據 PV 3900 標準進行的測試限值保持不變。
用於排放測試的樣本的運輸、包裝和儲存應防止交叉污染。理想情況下,樣品在生產後立即包裝在阻隔排放的鋁複合膜中,然後在無排放環境中儲存 24 小時。如果需要檢查不符合這種理想情況的樣品(例如來自庫存),則樣品應在採集後立即包裝。在這種情況下,包裝時的最大年齡不應超過四周。
對於生產後需要二次反應時間的樣品,例如隨後的泡沫或油漆交聯,該時間可能發生在包裝到鋁複合膜之前。然而,這個時期不應超過 23 天,溫度為 3 度正負 7 度。對於氣味或排放測試樣品,不允許透過升高溫度來加速二次反應/老化。二次反應時間應記錄在測試報告/樣本描述中。
包裝好的樣品應在三個月內進行測量。樣本應在測試前 7 天至 1 天從袋中取出,並儲存在最高溫度為 25 度、相對濕度為 50% 至 15% 的環境中。卷狀產品應打開並丟棄外層。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也依照「VW 50180車輛內裝零件、半成品和材料-排放行為」標準為企業提供偵測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