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W 50180 汽車內裝零件、半成品和材料 - 排放行為

VW 50180 汽車內裝零件、半成品和材料 - 排放行為

大眾汽車公司製定的《VW 50180 汽車內部部件、半成品和材料 - 排放行為》標準規定了在汽車內部和行李箱中使用低排放部件、半成品和材料的評估標準,以及與流入車內的空氣接觸的部件的評估標準。

VW 50180 汽車內裝零件、半成品和材料 - 排放行為

該標準包括安裝在乘客艙或行李艙內的所有部件、半成品和材料,從車輛內部開始,到金屬包層。

整體來說,大眾集團採用兩種不同的標準。即,

  • 當使用保時捷股份公司專用零件時,必須遵循 VW 96043 標準,VW 50180 標準不適用。
  • 使用交給大眾集團/保時捷股份公司的零件時,必須遵守 VW 50180 標準。
  • 對於其他產品,必須遵循 VW 50180 標準。

本標準的基本要求如下:

  • 對於初始供應批准和變更,必須遵循 VW 01155 標準。
  • 必須遵守 VW 91101 標準以避免危險物質。
  • 用於新開發項目的所有材料必須滿足最低要求。排放值不符合要求是拒絕該樣品的充分理由。
  • 必須透過大眾汽車集團授權的實驗室進行相關測試的結果,在初次樣本檢驗期間確認是否符合要求。
  • 如果使用新材料或新零件設計,則必須透過建築樣品批准來驗證是否符合要求,並提供由大眾汽車集團授權進行相關測試的實驗室的結果。
  • 測試實驗室透過成功參加相關材料工程單位定期進行的排放循環測試即可獲得資格。
  • 如果有證據表明合格實驗室的評估/測量不正確(至少 3 起),則連續測試官員可以命令受影響的實驗室重新獲得資格或撤銷其資格。

本標準中的要求描述如下:

  • 根據第 1 節,以下限制是組件、半成品和材料必須滿足的最低要求。
  • 本標準表2至表5規定了大眾集團車輛使用的車輛內裝、行李箱及導風部件中的零件、半成品和材料的要求。
  • 特別是必須遵守第 7 節規定的物質限制。
  • 只有在特殊且合理的情況下,並得到相關材料工程師的書面批准,才允許偏離表 2 至表 5 中規定的要求。

所採用的測試方法如下:

  • 符合 PV 3015 標準測試規範的冷凝性組件
  • 依據 PV 3341 標準測定有機化合物的排放量
  • 根據 PV 3900 標準進行氣味測試(僅限變異體 A2、A3、B2、B3、C2 和 C3)
  • 甲醛含量依PV 3925標準
  • 符合 PV 3942 標準的 DUT(被測設備)測試室方法

有關排放行為的要求適用於所有符合該標準的組件,無論其尺寸或重量如何。在下列情況下應透過測量報告進行驗證:

  • 部件或組件的重量大於20克。
  • 對於染色部件,單一部件的重量超過 5 克。
  • 對於由 POM 製成的組件,單一零件的重量超過 5 克(僅限 PV 3925 標準)。

對於與車輛內部接觸的外部零件,例如行李箱蓋(由聚合物材料製成),根據 PV 3015、PV 3341 和 PV 3925 標準進行的測試,表中列出的相關材料的限值將加倍。根據 PV 3900 標準進行的測試限值保持不變。

用於排放測試的樣本的運輸、包裝和儲存應防止交叉污染。理想情況下,樣品在生產後立即包裝在阻隔排放的鋁複合膜中,然後在無排放環境中儲存 24 小時。如果需要檢查不符合這種理想情況的樣品(例如來自庫存),則樣品應在採集後立即包裝。在這種情況下,包裝時的最大年齡不應超過四周。

對於生產後需要二次反應時間的樣品,例如隨後的泡沫或油漆交聯,該時間可能發生在包裝到鋁複合膜之前。然而,這個時期不應超過 23 天,溫度為 3 度正負 7 度。對於氣味或排放測試樣品,不允許透過升高溫度來加速二次反應/老化。二次反應時間應記錄在測試報告/樣本描述中。

包裝好的樣品應在三個月內進行測量。樣本應在測試前 7 天至 1 天從袋中取出,並儲存在最高溫度為 25 度、相對濕度為 50% 至 15% 的環境中。卷狀產品應打開並丟棄外層。

我們的組織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完善自己。在此背景下,也依照「VW 50180車輛內裝零件、半成品和材料-排放行為」標準為企業提供偵測服務。

Whats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