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W 16443 背膠泡棉的黏合性能要求

GMW 16443 背膠泡棉的黏合性能要求

通用汽車制定的「GMW 16443 背膠泡棉黏合性能要求」標準規定了背膠泡棉黏合到塗漆或未塗漆的金屬、塑膠或玻璃上的黏合性能要求。本標準也適用於其他使用壓敏膠黏合的輕質裝飾件。可能需要附加註解來具體描述綁定應用程式。

GMW 16443 背膠泡棉的黏合性能要求

泡沫可以是各種聚合物技術的開孔或閉孔泡棉。這些黏合劑的黏合劑是具有離型膜的壓力敏感型。該結構可以應用於某個組件並作為組裝件運輸,或作為單獨的部件交付以便在通用汽車組裝中心安裝。本標準討論了背膠泡棉的以下類型的黏合性能。

典型應用包括泡沫襯墊、引擎蓋密封件、擋風玻璃和進氣板的泡沫壩以及一般天氣、防塵和防水密封件,例如照明上的密封件和密封件。泡沫技術的具體定義和發布請參考標準GMW 15473。

根據黏合劑性能可分為以下類型:

  • I 型。背膠泡棉複合材料,在車輛使用壽命內被壓縮或機械保留。這種類型的黏合劑在安裝之前和安裝期間或直到泡棉被壓縮或機械地從安裝位置壓下時才起作用。
  • 第二型。背膠泡棉複合材料透過黏合劑固定到位,延長車輛使用壽命。

本標準規定瞭以下要求:

  • 所有樣品在每次要求測試前必須按照標準「GMW 3221 有機材料標準調節」代碼 A 進行調節。
  • 應在用於生產的基材上測試建議的特定泡沫/黏合劑組合。測試報告包含在生產件核准流程包中。測試報告必須清楚說明已滿足規範的所有要求。
  • 在本標準要求的環境暴露期間和之後,黏合複合材料的邊緣不得出現從黏合基材上翹起或分離的跡象。在受熱過程中,黏合劑不應從接頭流出。
  • 依照「ISO 8510-2 黏合劑 - 柔性黏合剛性試樣組件的剝離試驗 - 第 2 部分:180 度剝離」標準,當以 180 度角和每分鐘 300 毫米的速度剝離時,背膠泡棉應表現出 525 N/m 的最小振幅或泡棉撕裂。環境暴露後,可在攝氏 23 度和 50% 相對濕度的條件下進行 24 小時的恢復。
  • 在環境暴露方面,針對I型系統進行符合本標準的環境暴露,並且僅進行邊緣黏合。黏合劑/泡棉系統必須牢固黏合,並且不能出現從應用基材捲曲或翹起的情況。對於 II 型系統,按照本標準進行環境暴露,並實現邊緣和 180 度剝離黏合。加速風化僅適用於戶外暴露應用。
  • 為了測試耐熱性,樣品應按照「ISO 188 橡膠、硫化或熱塑性塑膠 - 加速老化和耐熱性測試」標準,在空氣循環爐中以 80 度±2 度的溫度暴露 168 小時。
  • 濕度樣品,「GMW 14729 依照「高濕度試驗程序」標準,將其置於冷凝濕度室中暴露168小時。選項 B 用於 I 型性能,選項 A 用於 II 型性能。
  • 對於循環暴露,樣品應按照“GMW 14124 外部濕度熱循環”標準進行暴露。標準中提供的表格根據應用程式位置定義了具體的循環環境和持續時間。
  • 對於加速風化,試驗樣品應依照 SAE J2412 承受 2500 kJ/m2 的衝擊,或依照 GMW 14162 的循環 C 承受 38 MJ/m2 和 115 度的衝擊。
  • 對於冷衝擊,在 54 度±2 度下放置 72 小時後,將樣品在零下 30 度±2 度下放置 4 小時。試樣應能承受從 0,6 公尺高處墜落到水泥地面的 2 次自由衝擊而無恢復。經過衝擊和在 23 攝氏度和 50% 相對濕度下恢復 24 小時後,樣品應滿足上述剝離強度要求。無需進一步曝光。
  • 根據 GMW 15851 標準進行測試時,黏合組件必須證明膠帶潤濕率至少為 85%。
  • 對於儲存穩定性,背膠泡沫在經過 GMW 15735 標準規定的儲存條件後,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保質期從製造商購買時開始。
  • 離型膜只有在暴露於儲存穩定性環境後才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 在將背膠泡棉黏貼到車輛或零件上之前,離型紙必須始終與黏合劑 100% 接觸。經過必要的曝光後,進行目視檢查。
    • 以 300 毫米/分鐘的速度以 180 度角剝離時,剝離襯墊應能輕鬆移除,且剝離力不得超過 65 N/m。襯裡的任何撕裂或損壞都表示故障。

根據該標準供應的所有材料必須符合「GMW 3001 材料規範規則和規定」和「GMW 3059 限制和報告物質」標準的要求。

我們的組織擁有一支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各地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提升自己。在為各行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工作中,還包括根據「GMW 16443 背膠泡棉的黏合性能要求」標準進行的測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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