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汽車工程師協會 (SAE) 制定的 SAE J578 標准定義了一種用於控制機動車外部照明設備(包括燈和反射鏡)中使用的顏色的工具。 本標準不適用於來自鏡頭小區域的光的顏色,而是適用於設備在任何方向上發出的光的整體有效顏色。 本標準不適用於引燃燈、指示燈或警示燈。

汽車燈光過去主要被視為功能性的;如今,人們也從美學角度對其進行評估。多年來,色彩感知已成為影響照明設計的重要因素。然而,為了提高駕駛員的注意力和能見度,汽車照明必須遵循一套統一的準則,以確保在汽車附近工作、旅行或駕駛的人員的安全。
SAE J 578 車燈和照明設備顏色要求標準提供了一種控制機動車輛外部照明設備顏色的方法。 本標準涵蓋燈和反射器。
本標準涵蓋了從設備發出的光的邊界方程和邊界峰值,以幫助控制機動車輛外部照明設備中使用的以下顏色的顏色:紅色、黃色(琥珀色)、選擇性黃色、白色(無色)、綠色,藍色和信號藍色。
此外,該標準使用兩種方法來檢查來自設備的光的顏色是否符合顏色規範:三色法和分光光度法。 當常用方法產生有問題的結果時,希望使用分光光度法的用戶應參考 ASTM E308 標準(使用 ASTM E308-18 CIE 系統計算物體顏色的標準做法)。
雖然該標準適用於設備在任何方向發出的光的整體有效顏色,但不適用於來自鏡頭小區域的光的顏色。 同樣,它不適用於引航燈、指示燈或警告燈。
在其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組織還憑藉其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為SAE J578標準範圍內的車輛照明顏色要求提供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