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賽德斯-奔馳集團制定的《梅賽德斯-奔馳 DBL 8585 一般要求 - 環境保護、危險物質、材料選擇的危險品否定物質清單》標準列出了為保護人類和環境而不允許在材料和部件中使用的物質和物質類別,或者只有在證明沒有生態和經濟等效的非關鍵材料可用的情況下才允許使用的物質和物質類別。

關於其使用的決定是在對具體應用進行盡職調查和潛在風險評估後做出的。本標準旨在為供應商、零件管理開發人員、設計師和材料專家提供從初步開發階段開始確定材料選擇和製造流程的指導,並為認證機構提供評估材料和工件所需的資訊。
為確保產品安全和品質並滿足認證要求,必須遵守所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梅賽德斯-奔馳集團的相關要求同樣適用。
所有材料、製程工程、零件和系統必須符合所有關於零件和可回收性的適用法律要求。供應商在交付或服務方面必須始終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危險物質、危險貨物、職業安全和運輸的最新版本的適用法律和法規。
供應商確認已閱讀梅賽德斯-奔馳的環境保護指南,並將在其所有活動中遵守該指南。供應商必須對其生產流程、所用物質或材料以及產品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如發現相關的環境影響,供應商必須制定環境目標,並記錄其完成情況,同時必須任命一名首席環境官/聯絡人,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對於新產品或改進的產品和流程,將編制相應的生產流程和產品批准報告。
對於用於生產流程和產品批准的樣品,必須事先提交一份完整填寫的IMDS(國際材料資料系統)材料資料表,其中包含每個產品編號、供應商、圖紙幾何形狀和生產地點,包括外購件(以及所有指定為備件的子結構件和維修產品)和內部零件。任何偏差都必須報告,並獲得梅賽德斯-奔馳的書面批准。這些要求適用於交貨時材料/零件的狀態。例如,由於必要的部件替換而導致的材料成分變化,將觸發新的生產流程和產品批准流程。進一步的取樣程序必須與負責的品質工程師協調。
有關製程材料、服務產品和其他工作材料必須符合標準 DBL 6565 和 DBL 6714 的要求。
就物質、混合物、材料、產品和零件而言,受法律限製或禁止的物質和混合物僅可存在於根據本規範供應或使用的產品中。供應商也有義務遵守梅賽德斯-奔馳集團適用的內部標準和供應規範,以及所有關於物質禁令和限制的適用法律法規。
供應商必須確保危險物品的包裝、標籤和標誌符合相關運輸車輛適用的危險品法規。零件的具體要求,請參閱零件要求規範(如適用),或與零件經理或梅賽德斯-賓士危險品安全顧問商定。
含有爆炸性物質的零件(例如安全氣囊、安全帶張緊器)必須按照爆炸物法規的要求供應(例如,CE認證、每個元件的標識以及符合爆炸物法規的最小包裝單元)。相關運輸方式的危險物品法規規範必須符合德國聯邦材料研究與測試研究所或其他認證機構所頒發的運輸許可。
供應商必須遵守輻射防護法律和輻射防護法規。供應的材料、組件和系統不得含有任何人工產生的放射性物質。只有當氣體中同位素比與空氣中同位素比率不相等時,才可添加空氣中的稀有氣體。
必須遵守有關車輛內裝材料排放行為的法律要求和區域標準。此外,還必須遵守梅賽德斯-賓士針對車輛內裝材料和零件排放的具體規範。
全球汽車產業申報物質清單構成了梅賽德斯-賓士產品中物質禁用和申報要求的基礎。該清單概述了對人類和環境具有潛在風險且必須遵守的物質及其類別。
多年來,我們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活動,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援。我們擁有一支強大的團隊,他們密切關注全球科技發展,並不斷提升自我。此外,我們還提供符合梅賽德斯-奔馳 DBL 8585 標準(「通用要求 - 環境保護、有害物質、危險貨物、材料選擇排除物質清單」)的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