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 M 3150-6 表面品質 - 最終塗層評估 - 客車

MAN M 3150-6 表面品質 - 最終塗層評估 - 客車

曼汽車公司製定的「MAN M 3150-6 表面品質 - 最終塗層評估 - 客車」標準描述了在客車表面品質範圍內評估最終塗層的程序。

MAN M 3150-6 表面品質 - 最終塗層評估 - 客車

從本質上講,MAN M 3150 系列標準旨在對 MAN 商用車塗層(駕駛室、駕駛室附加部件、底盤和客車外部塗層)的表面品質、結構和色彩和諧進行統一評估。此外,MAN M 3600 標準在這方面完全有效。

此系列標準適用於內部零件和外購零件,無論組件材料(鈑金、塑膠)的品質和類型如何。

M 3150 標準系列的這一部分的目的是建立統一的標準來評估最終塗層的表面質量,以確保公車上顏色、光澤和結構方面的均勻表面狀況。要求源自客戶要求和最先進的技術。 MAN M 3150-6 標準區分塗漆表面和紋理塗漆和紋理表面。第 2 部分和第 3 部分適用於塗漆表面,第 4 部分和第 5 部分適用於帶有紋理的塗漆或紋理表面。

所需的表面品質落在公車表面結構、光澤度、濁度和顏色所需的公差範圍內。在這方面,考慮了標準中給出的表格的要求。

對基材塗層(結構、顏色)的要求在塗層材料的技術交貨條件中規定(在M 3094、M 3031、M 3022和類似標準中)。對於底漆塗層,適用 MAN M 3150-5 標準。

光澤度的測試必須依照相關面漆標準(M 3094、M 3031、M 3022標準)進行。正常情況下,高亮度應符合DIN EN ISO 2813標準中定義的反射計範圍,入射角應為20度,功率至少為80單位。

顏色和光澤度的測試一般應依照規定的塗料標準(如M 3018、M 3300、M 3022、M 3031、M 3094標準)進行。必須遵守私家車的特殊規定。對於高光澤表面,以下規定適用:對於 A 區和 B 區表面,組件之間的光澤度最多允許有 10% 的差異。

如果符合相關測試設備要求,則進行符合本部分規定的比色評估測試。

MAN M 3150-6標準定義了色差評估的評估標準,包括總線油漆和插件,以及確定基於儀器的色差的測量和評估條件。標準 M 3150-7 中定義了對帶有紋理表面的塗漆和著色嵌件的評估。

就本標準而言,

  • 固體塗料是主要含有具有漫反射特性的彩色顏料的塗料結構。色彩印像在很大程度上與照明和觀看方向無關。
  • 效果塗料是一種塗料結構,除具有漫反射特性的彩色顏料外,還包含特別反射效果的元素(鋁片)。色彩印像很大程度取決於所選的照明和觀看方向。
  • 作用角(測試角)是從入射光的鏡面角度沿著入射光束方向測量的角度(DIN 6175-2)。
  • 原始樣品是設計部門完成表面開發過程的結果,樣品形狀作為該過程的輸入。
  • 主樣是根據原始樣品的特性給出最佳結果的樣品。主資料包含綁定測量值。
  • 主-主,所有其他在原始樣品的公差範圍內的複製樣品。主-主樣本也用作成像樣本,並且可以為此目的分發給企業和可能的供應商。
  • SMC(統計測量控制)模式是統計平均值計算的品質特性。 SMC使得獲得具有高統計顯著性的代表值成為可能。為此必須定義標準誤差。測試過程中定義了最小測量次數(N個測試樣本);最大數量限制為 20。
  • 根據 DIN EN ISO 11664-4 標準,色差是根據色彩空間兩種顏色之間感知差異的大小。
  • 根據 DIN 6173 標準,應選擇視場尺寸和視場距離,以提供待比較區域約 10 度的視野。

視覺評估的一個重要先決條件是必須使用具有良好顏色辨別力的觀察者進行顏色匹配(DIN 6173)。

在為各行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MAN M 3150-6 表面品質- 最終塗層評估- 總線」標準中定義的測試服務,其經過培訓和專家團隊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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