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沃 VCS 1027、2759 有機化合物排放測定 (TVOC-MS)

沃爾沃 VCS 1027、2759 有機化合物排放測定 (TVOC-MS)

沃爾沃汽車公司設計的沃爾沃VCS 1027、2759標準描述了源自汽車內飾有機材料的非金屬材料的有機排放物(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測定要求,並定義了測試方法。

沃爾沃 VCS 1027、2759 有機化合物排放測定 (TVOC-MS)

該測試方法用於測定車輛內部或附近的非金屬材料排放的某些有機物質的排放量。 在此方法中,作為材料總排放量 (TVOC) 的測量,使用根據 VCS 1027、2749 標準的氣相色譜分析和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檢測得到的各個物質的總和。

在這些測試中,樣品首先在 120 度下回火 5 小時,然後使用頂空技術。 頂空進樣是從樣品中提取揮發性分析物,然後注入氣相色譜儀進行分析。

如果組件由不同材料製成,則需要對每種材料進行單獨測試。 部件測試最早應在製造日期後一周進行,最遲在製造日期後四個星期進行。 組件必須從製造之日起儲存到測試之日,並且必須處於與供應生產的組件相同的溫度、濕度、包裝和類似條件下。 此外,必須在測試當天提供樣品。

一般來說,不需要對樣品進行調節。 僅將棉花、木材、皮革和羊毛等天然材料切成小塊,並在氯化鈣上乾燥 24 小時並稱重。 樣品是從規定的點採集的。 它被分成重量在 10-25 毫克之間的部分。

稱量的測試量取決於頂空瓶的尺寸,最小容量為5ml。 對於 10 毫升瓶,樣品應為 1.000 克加/減 0,001 克。 稱重前除去金屬部件。 去除附著在金屬部件上的油漆、粘合劑和類似的有機物質。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擁有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在沃爾沃VCS 1027、2759標準範圍內提供汽車內飾非金屬材料、有機材料的有機排放(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測定的測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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