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SA標緻雪鐵龍集團制定的標準「PSA D15 5083不透明有色產品-色點(分光比色法)」描述了測定不透明有色產品可見區域色點的工作方法。此方法主要適用於塑膠零件、紡織品、皮革內飾和平光塗料(不透明),發光材料和金屬或珠光塗料不在該方法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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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外觀參數與顏色相互作用,並包含在色點測量中(例如塑膠部件的光澤度、張力、顆粒化、紡織品的刮痕、壓碎的天鵝絨)。
透過具有積分球的分光色度計,X、Y、Z 色點的三色分量透過根據標準中給出的公式進行的反射測量來確定,在整個可見光譜之間至少 400 和700奈米。
就本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這些測試中使用的分光測色儀被放置在無塵空調室和無振動支架上。電源被固定以防止滑動。本設備由以下元件組成:
這些測試還使用電腦系統來控制分光比色計、顯示反射率曲線並分析測量結果。
校準分光比色計需要以下標準:
對於校準,選擇包含或排除鏡面反射分量,並檢查該分量在分光比色計上的位置。根據待測量的測試樣品選擇可能的最大開口。在每半天的最短週期開始時,根據供應商的程序對光譜儀進行校準。
在準備測試樣品時,如有必要,在進行測量之前使用設備擦拭測試樣品。
測量時,照明器和觀察器均選擇 10 度。在測試樣本上選擇盡可能平坦的區域。根據分光比色法的特定程序,在所選區域的不同位置以及具有角度旋轉的不同方向上進行至少五次測量。
五次測量的平均值決定了 X、Y、Z 色點的三色分量。電腦系統允許這些成分在 CIE 1976 色度空間中表達。根據標準中給出的公式計算每個成分的標準差。
測量結果必須始終按照標準「D15 5084 不透明或透明有色產品 - 色度變化的計算」中所述的測試方法以色度變化的形式進行分析。
除所獲得的結果外,測試報告還應包括所用設備的類型、測量孔徑的大小、是否包括鏡面輻射、照明器的類型、測試樣品的準確參考、測量的描述面積(大小、位置)和類似資訊。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憑藉訓練有素的專業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還提供「PSA D15 5083 Opax 彩色產品 -色點(分光比色法)”標準給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