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國雷諾汽車公司製定的「雷諾 32-05-001 座椅泡棉墊」標準描述了對由發泡聚氨酯生產的模製或成型座椅泡棉墊的要求。不適用於符合產品規範 32-05-817 要求的整合式座椅套襯墊。為了有效,這些產品規格應附有產品規格「32-00-008 內裝零件 - 一般要求」。雷諾32-05-001標準引用、補充、替換或取消了產品規範32-00-008的相關段落。構成填充物的各種元素的術語和位置包含在標準附件(附件 1)中。

在車輛的所有正常使用條件下,座椅泡棉墊必須符合這些產品規格的要求。此外,作為套件的一部分(完整座椅修剪),對於與它們相關的部分“32-05-163 完整前排座椅修剪- 功能說明”和“32-05-173 後排長凳和後排座椅配有第二個和第三個行 - 它們必須滿足“功能描述”規範的要求。這些要求可能是安全或監管功能,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必須應用 2-3-00 的規定。
一般來說,零件必須滿足產品規格 32-00-008 有關以下方面的要求:
所交付的產品在開發時必須考慮到車輛壽命結束時的回收,根據標準「00-10-060 / RNES-A-00001 回收設計」的要求。回收核准 2005/64/EC 要求車輛的可回收率至少為 85%(以品質計算)。為此,座椅有助於實現這一比例,這意味著在圖紙上定義材料。
該法規建議增加車輛中回收材料的數量並增加這些材料的使用。應該提出這個方向的替代方案。應在設計的早期階段考慮它們的使用。
供應商必須向雷諾明確材料的成分和性質,以及生產零件的回收材料的百分比。回收材料的商業參考必須在計畫和材料資料表中註明。應優先考慮回收材料。除非座椅工程知識團隊另有建議,否則任何由回收材料製成的現有解決方案都應進行翻新。
對於重量超過100克的零件,需要進行材料標記和標識。對於重量小於100克的零件,如果零件形狀允許,應進行標記。在所有情況下,都必須遵守「00-10-060 / RNES-A-00001 回收設計」標準。大型零件需要多個標記。
關於材料的可燃性,請參閱規範 32-00-008。
交付零件的顏色必須與批准樣品的顏色相符。一般情況下,填充顏色應為中性(從白色到淺黃色)。在由具有不同浮力特性的材料組成的泡棉墊中,每種材料應具有不同的顏色以可視化介面。
可見的泡棉填充物,其顏色必須與圖中所示的顏色相對應。
表面缺陷中發現了三個材料缺陷領域:
皮膚黏附力透過手動摩擦來確定。為了完全填充,總分離面積應小於 100 cm2。對於不同材料之間的分型線和表面接縫(例如裂縫填充物、半剛性重塑嵌件、雙泡沫化合物),這些工具可以用來遮蓋接縫、接縫和通風口。
以下缺陷被視為需要終止合約的缺陷:
垂直平面內 0,2 至 1 cm3 之間的材料缺陷被視為可接受的缺陷,最大缺陷率為每平方分公尺 XNUMX 個缺陷。
如果黏合不會損害泡棉墊的機械性能(強度和高度損失)並且不會產生硬點,則允許返工。與封面接觸的區域的修飾區域總數必須等於或小於3,其他區域的修飾區域總數必須小於或等於5。 Z區不允許返工。用於返工的材料必須與製造待修整零件時所使用的材料相同。材料之間黏合所達到的黏合力必須大於材料的抗撕裂性。所有多餘的材料均透過研磨去除,以獲得可完美修剪的表面。填充孔被認為是不合適的,因為它涉及耐久性問題。
一般來說,材料沒有任何固有的噪音,但當與框架、座椅套和調節控制裝置(例如撥片、旋鈕、旋鈕)的金屬或塑膠部件接觸時,它們會發出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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