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 WSS-M2P180-E 油漆性能、硬質基礎設施、外觀

福特 WSS-M2P180-E 油漆性能、硬質基礎設施、外觀

在福特汽車公司(FORD)制定的「FORD WSS-M2P180-E塗裝性能、硬質下部結構、外觀」標準中,是一種適用於所有外部硬質車身鈑金和所有外部硬質車身部件的塗漆產品,其外觀和外觀最佳。該系統專門針對零件供應商,涵蓋包括部門內維修和交付前維修在內的所有流程。

福特 WSS-M2P180-E 油漆性能、硬質基礎設施、外觀

該標準已發布,用於定義組裝後可見的外部部件的油漆性能,並且對擋風雨條以外的所有表面均有效。本標準不適用於鍍鉻應用的油漆。

對於 2007 年及以後的車型,所有油漆施工人員都必須滿足外部油漆工審批流程,除非獲得福特豁免。對於塗漆車身白色表面,不允許使用多個油漆供應商進行測試、認證或製造零件。例如,某些零件上使用的底漆、底漆和清漆或彩色清漆必須由單一供應商生產。

組件的所有可見部分,包括組裝後可見的最終外部邊緣,應符合本標準的所有要求。塗漆前的任何局部成型後處理(火焰處理、打磨)都需要本標準中規定的附加測試。

組裝後,應對可見組件的所有區域進行評估或測試。這些區域包括凸緣、分型線、成型後處理區域、成型線和凹槽。

室內、交貨前和修補漆修補必須符合本標準的要求。零件必須符合福特定義的顏色要求。身體顏色成分在橘皮和波紋度方面應與相鄰身體區域在視覺上相容。

該標準基於性能,沒有經過驗證的來源。

油漆材料必須選自福特批准來源清單上的供應商提供的油漆,除非福特已授予豁免。所有零件也必須符合相應的相關設計標準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裝飾性塗漆的剛性基材,例如金屬和剛性聚合物。典型的金屬基材包括鍍鋅或鍍鋅鋼和鋁。由於腐蝕性能差,不允許使用未塗層的鋼材。

待塗表面必須透過自動製程清潔,以確保其無油或鹼殘留物、指紋、腐蝕、脫模劑、污垢、水分和其他異物。

符合本標準要求所需的表面能/電阻率或化學反應改進(耀斑、電暈放電或等離子體)或添加導電材料應在工程製圖和控制計畫中規定。

油漆系統要求如標準內的表格所示。

標準中規定的膜厚如下:

  • 電泳漆:17-24 µm
  • 底漆/表面處理:17–24 µm
  • 單層(1層):38-50 µm
  • 底漆/清漆(2 層):15-30 µm / 38-50 µm
  • 三層(底漆/中漆/清漆):20-30 µm / 15-30 µm / 38-50 µm
  • 粉體塗裝:50-100 µm

有些顏色可能需要這些範圍的例外。為了使液體面漆塗料系統具有耐久性,應將底漆塗在陰極電泳漆上。控制計畫應顯示是否需要任何預處理或底漆(包括黏合促進劑或抗碎裂底漆)來滿足本規範的要求。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憑藉訓練有素的專業員工和先進的技術設備,還提供「FORD WSS-M2P180-E油漆性能、硬基礎設施、外部”標準。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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