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汽車公司製定的標準《VW TL 1011非金屬材料的可燃性-可燃性、材料要求》描述了整車的非金屬材料和由這些材料製成的部件的可燃性要求。本標準適用於非金屬材料製成的車輛零件,其可燃性要求比 TL 1010 標準中所述的要求更嚴格。

本標準對煙火元件領域的不織布和降噪塗料的適用性必須與相關大眾公司討論並達成協議。
本標準適用於以下類型:
本標準所確定的基本要求如下:
無後綴類型和 A 型的測試按照標準「IEC 60695-11-10 火災危險測試 - 第 11-10 部分:測試火焰 - 50 W 水平和垂直火焰測試方法」進行(僅垂直火焰)必需的)。符合本標準符合美國保險商實驗室(UL)發布的《器具和工具部件用塑膠材料可燃性測試 UL 94 標準》的要求。
B 型測試和評估依照 PV 3357 標準進行。這些測試有助於根據圖紙中指定的複合材料(即從部件中採集的樣品)進行燃燒測試的結果來做出材料釋放決定。與測試程序的偏差應在圖中註明。
在無後綴類型和A型測試中,測試了5根矩形條。它們的寬度為 13 正/負 0,5 毫米,長度為 125 正/負 5 毫米,最大厚度為 13,0 毫米。不同的樣品幾何形狀必須經過大眾相關部門的同意並記錄在測試報告中。樣品是從成品零件中取樣的。樣品邊緣必須平滑。如果無法從成品零件中取樣,則樣品厚度必須與成品零件的壁厚相符。如果成品零件的壁厚不同,則必須使用最大和最小壁厚進行全面檢查。
B 型樣品必須符合 PV 3357 標準。
無後綴類型和 A 型測試在未老化樣品(收到時)和老化樣品(加熱)上進行。以下條件適用於樣品的老化:
測試前樣本在 23 度±2 度和 50% ±10% 相對濕度下的老化:
B型樣品的預處理以PV 3357標準進行。
在為各行業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我們的組織還提供「VW TL 1011非金屬材料可燃性-可燃性、材料要求」標準中定義的測試服務,並擁有經過培訓和訓練的測試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