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沃爾沃汽車公司製定的標準「Volvo STD 429-0001 車輛內飾材料氣味 - 有機物質」描述了在溫度和濕度影響下評估氣味的程序。該程序針對車輛內部的材料以及與供給車輛內部的氣流接觸的部件進行。 「氣味」這一表述用於表示材料在經過一定的溫度和濕度循環後釋放揮發性化合物並伴有可察覺的氣味的敏感性。

在這些測試中,根據「ISO 188 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 - 加速老化和耐熱性測試」標準,使用空氣循環加熱室。使用具有無味密封和封蓋的 1 公升或 3 公升玻璃容器作為測試容器。此外,使用帶有氣味密封和蓋子的 1 公升或 3 公升玻璃容器作為測試容器。通常選擇 1 公升容器,如果需要更高的精度,則使用 3 公升容器。透過讓更多評估者參與,也可以實現更高的精確度。每次測試前應清潔測試容器。
在試件調節階段,應對部件進行測試,最早應在生產日期後一周,最晚應在生產日期後四周內進行。元件從生產日期到測試日期的儲存應與放行生產的元件的儲存相同(例如相同的溫度、空氣濕度和儲存)。從組件上取下的測試件必須在測試程序開始的同一天生產。
測試中使用的材料量在標準提供的表格中指定,並且基於車輛內部使用的量。
如果均質材料的厚度超過 20 毫米,則應分割試件,使最大厚度為 20 毫米。應在所有組件到位的情況下對夾層材料進行測試。對於小部件,如有必要,可以使用幾個這樣的部件來獲得所需的測試量。
測試時,標準中提供的表格顯示了每個測試容器中應有的材料量。每種材料都在兩種條件下進行測試,即在有水和無水的測試容器中。每個評估員都應該有權利存取自己的容器。
使用兩個裝有試件的試驗容器進行試驗。一個是裝有50毫升去離子水的1公升測試燒杯(或裝有150毫升去離子水的3公升測試燒杯)。另一個是沒有水的 1 公升測試燒杯(或 3 公升測試燒杯)。如果測試容器中有水,則應將樣品放置在避免與水直接接觸的位置。
除準備盛有試體的試驗容器外,還應在1公升的試驗容器中加入50毫升去離子水(稱為零點測試)。零測試用水必須與其他測試用水來自同一水源。
然後將測試容器蓋緊,放入加熱室內,保溫 24 小時(±1 小時)。除非另有規定,加熱室內的溫度必須保持在 40 度±1 度。
對於不織布面板塗層和含有黏合劑或黏結劑的材料,可使用70度±1度的溫度。
應在試驗容器從加熱室取出後立即進行評估。為了驗證測試,僅含有水的測試容器必須達到 1 級。
對於交付測試,評估必須由至少三名評估員進行。如果個人評估結果相差兩個以上等級,則應進行另一次測試,至少有五名評估員參與。如有分歧,測試必須由至少五名評估員進行。
每位評估員都會參加特定的訓練計劃,以訓練他們評估氣味的能力。為了保持這種能力,評估員每月至少接受一次定期訓練。
對評估員有以下要求:他們必須不吸煙,嗅覺正常,並且在測試期間嗅覺能力沒有受損。
對所有可能的變體進行氣味評估,評估範圍從 1 到 6 度,其中半度也是可能的。
學位等級如下:
氣味特徵是透過將分數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半度來指定的,參考所使用的測試程序和變量,例如各個度數的算術平均值。
我們的組織擁有一支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科技領域的發展並不斷提升自己。在為各行業的公司進行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中,還包括根據「Volvo STD 429-0001 車輛內飾材料氣味 - 有機物質」標準進行的測試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