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A D45 1727 內裝材料和乘客艙零件 - 冷凝

PSA D45 1727 內裝材料和乘客艙零件 - 冷凝

法國跨國汽車公司PSA制定的《PSA D45 1727 內裝材料和乘客艙零件-冷凝》標準描述了一種評估汽車乘客艙所用材料引起的冷凝的測試方法。

PSA D45 1727 內裝材料和乘客艙零件 - 冷凝

本標準適用於所有內裝材料(紡織品、皮革、塑膠塗層織物)和乘客艙零件(隔音材質、座椅泡棉、儀表板零件、後行李架或車門板等裝飾條)。本標準也適用於糊狀或液態產品(例如塑化劑、原料)。

此方法基於德國標準「DIN 75201 汽車內裝裝飾材料霧化性能的測定」。

就本標準而言,適用以下術語和定義:

  • 起霧是指乘客艙材料釋放的揮發性物質在車窗上凝結,特別是擋風玻璃和後窗。
  • 霧化指數表示反射損失的百分比。這對應於測試前後測量的玻璃板的 60 度反射率。
  • 重量法是測量測試後在鋁箔上收集的可凝結碎片的質量。

該標準包括兩種測試方法:

  • 反射法旨在測量車輛乘客艙內材料釋放的揮發性物質對玻璃表面的影響。此測試將材料樣品放入溫控槽中,測量揮發性物質沉積在冷卻玻璃板上造成的外觀和損傷。沉積物以反射計測量,並以目視方式顯示。測試時間為3小時,測試溫度由零件規格規定。
  • 重量法旨在測量車輛乘客艙玻璃表面所用材料釋放的揮發性物質的質量。此測試將材料樣品放入溫控槽中,測量傾向於沉積在冷卻玻璃板覆蓋的鋁箔上的揮發性物質的量。將沉積物與鋁箔一起秤重。測試持續時間為16小時,具體溫度由零件特性決定。

測試中使用的調節槽由一個配備恆溫器的接收器組成,可容納六個燒杯。接收器的內部尺寸至少為 550 毫米 x 270 毫米 x 260 毫米。

恆溫器調節浴槽溫度,使測試溫度維持在60°C至130°C之間。必須安裝安全裝置以防止過熱。熱交換器流體的流量和體積以及加熱裝置必須確保浴槽整體溫度與測試溫度的偏差不超過0,5°C。

槽的設計應確保燒杯放入後溫度下降不超過3°C,並在10分鐘內恢復。燒杯與槽壁之間的最小距離為30毫米,槽底與燒杯底部之間的最小距離為75毫米。

冷卻系統由一塊由耐腐蝕金屬(例如鋁)製成的中空冷卻板和兩個冷卻水介面組成,冷卻水介面的位置應確保冷卻水流入冷卻板。冷卻板與玻璃板的接觸面必須平整。注水冷卻板的重量至少為 1 公斤,以消除燒杯在水槽中的垂直推力。每個位置必須配備一塊冷卻板。

此外,還需要扁平熱電偶、紅外線、線狀、K 型或任何其他類型的適合於浴缸和板的溫度測量的溫度感測器。

測試中使用的其他設備包括:

  • 酒杯:採用耐高溫(120度以上)玻璃製成的平底酒杯,最小重量450公克。
  • 密封:由圓形橫斷面的氟橡膠製成,厚度 4 毫米±0,1 毫米,內徑 95 毫米±1 毫米,根據 ISO 868 測量的肖氏 A 硬度 65±5。建議每年或最多每 100 次使用後更換一次密封件。
  • 玻璃板:最小尺寸為 110 毫米 x 110 毫米,厚度為 3 毫米(±0,2 毫米)。玻璃板上的標記與測試框架上的標記一致。待測面必須以蝕刻標記或其他方式來標識。玻璃板的測試次數有限。建議每使用 30 次或沉積區域出現劃線時更換玻璃板。
  • 反射計:用於測量 60 度反射率。必須是數位反射計。

測試樣本應代表待表徵的規模。為確保代表性,必須確定被研究族群的基線特徵。測試樣本的選擇標準應根據 A10 0156 標準在測試報告中明確說明。如對採樣有任何疑問,請聯絡 PSA。

至少提供六個來自同一批次的試件,並根據需要進行測試和交叉驗證。這些試件必須存放在密封避光的包裝中,並置於空調室內。對於反射率測試以及重量法測試,每種待測材料每次測試至少提供三個試件(通常情況下)或六個試件(取決於委託方的決定)。需要注意的是,對於發泡產品,測試必須重複兩次,即必須對三個試件進行兩次驗證,兩次測試之間至少間隔一天。

試件厚度最大可達10毫米。較厚的試件可透過加工其底面(底面指的是乘客看不見的一側)減薄至10毫米。對於隔音材料,加工在泡沫側進行。對於由內襯、泡棉和皮革組成的儀表板,允許厚度超過10毫米。

對於小型或形狀不規則的零件,可以透過手動切割或鋸切的方式恢復試件,確保試件完全平整。試件應盡可能與容器底部接觸,以確保更好的熱交換。如果無法達到理想的平整度,可以使用相同材質對代表此製程的扁平試片進行測試。

我們多年來一直透過廣泛的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活動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支持,擁有一支強大的團隊,他們密切關注全球科技發展,並不斷提升自我。此外,我們還提供符合「PSA D45 1727 內裝材料和乘客艙零件 - 冷凝」標準的測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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