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vo STD 423-0041 燈箱顏色評估

Volvo STD 423-0041 燈箱顏色評估

沃爾沃汽車公司製定的標準「Volvo STD 423-0041 光源箱顏色評估」描述了一種透過視覺將顏色與顏色母版樣品進行比較的主觀方法。應用此方法時,將測試件(彩色或塗漆的件或面板)放置在顏色主樣品旁邊,並在不同波長的光源下目視比較顏色。

Volvo STD 423-0041 燈箱顏色評估

所述方法適用於有色材料,尤其適用於:

  • 所有面漆(純色和特殊效果色,例如金屬色和珍珠色)
  • 裝飾材料(紡織品及類似物)
  • 塑膠件(系列彩色件或塗漆件)
  • 貼紙

此方法可用於以下目的:

  • 檢查彩色樣件與對應顏色母版顏色的一致性
  • 確定彩色物體在老化過程中是否發生顏色變化,例如由於暴露在光線下。

測試中使用的各種光源發出的光經過色散屏過濾,不會改變其光譜特性。光源的相對光譜功率分佈包含在標準附件中。即,

  • 日光照明(D65):日光照明光源應在試體基材上給出接近CIE標準光源D65的光譜功率分佈和色度水平,並在380-780nm範圍內具有6500K的色溫。
  • 輝光(A):輝光光源在試體基材上應給出接近CIE標準光源A的光譜功率分佈和色度水平,並且在380-780nm範圍內具有2856K的色溫。
  • 螢光燈(F11):螢光燈光源應在試體基材上給出接近CIE標準光源F11的光譜功率分佈和色度水平,並在380-780nm範圍內具有4000K的色溫。
  • 黑光(可選):黑光是波長 365 nm 的紫外線。如果安裝允許,可以使用黑光來顯示螢光。

燈櫃應放置在不受外界光線影響的房間內。評估區域應避免外界光線、反射和其他可能影響視覺評估的物體。

標準中給出的圖中顯示了燈櫃的大致尺寸以及建議將燈櫃放置在水平桌面上的大致尺寸。

光箱內的測試件基材和表面(地板、牆壁、天花板)應為霧面中性灰色。此顏色對應於孟塞爾 N60,亮度在 15 度時不超過 7 個亮度單位。

應定期清潔光源,至少每三個月一次。光源的工作時間必須符合製造商規定的限制。製造商應至少每年檢查和調整一次擴散特性。特定光源的燈泡應始終成對更換(如果一個燈泡磨損,則兩個燈泡都應更換)。

符合該標準要求的一款燈箱是 Macbeth Spectra Light。

應對觀察者的色覺進行醫學檢查,以確保該人具有正常的色覺。也應使用正式的色覺測試,例如 Farnsworth 測試。應以適當的時間間隔重複進行色覺測試,例如每兩年一次。觀察者必須經過訓練並且具有觀察顏色差異的經驗。

在開始測試前,測試件和色母樣品應在溫度 23 度±2 度、相對濕度 50%±5% 的環境中保持平衡。貼花應放置至少 24 小時。對於紡織品,經過 24 小時的調理或每 2 小時測定一次的質量變化不超過 0,2% 即認為達到平衡。對於塑料,應在相關規範中規定調節期。塗漆測試板必須依照 STD 1021,1 標準進行調整。如有必要,請清潔試件以去除所有污垢。如果材料表面堅硬,則需要刷洗以使光澤均勻。

評估時,光線應主要從上方照射到試件上,並均勻分佈在評估區域內。測試件應並排放置,並儘可能靠近,直接放在光源下。應從與評估區域垂直的角度進行觀察,距離物體 0,5 - 1 公尺。試件的角度應在0至110度之間變化。

評估應在日光照明D65、白熾燈A和螢光燈F11下進行。當評估具有各向異性外觀的試片(例如金屬色或具有絨頭表面的紡織品)時,表面紋理的方向或油漆的塗抹方向很重要。試件和色母樣的方向必須相同。在嚴格評估中,測試片和顏色標準是相互交替放置的。

如果隨著光源的變化,試片與主樣之間的色差發生變化,則試片中發生了同色異譜現象(同色異譜是指在不同的光源下,一種顏色呈現出不同的顏色和色調)。

如果安裝允許,可以使用黑光檢測任何螢光。評估新顏色時應檢查這一點。觀察者在從一種顏色切換到另一種顏色時必須允許自己有視覺上的休息,例如透過觀察中性灰色表面。

本機構已為不同行業的企業進行過無數次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並憑藉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提供「Volvo STD 423-0041 燈光室色彩評估」標準中定義的測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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