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田TSF7201G-1遮陽板衝擊試驗標準
由豐田汽車公司製定的《豐田TSF7201G-1遮陽板衝擊試驗標準》標準規定了在該標準範圍內接受衝擊試驗的遮陽板的標準。本標準適用於以下車型:

- 符合豐田 FMVSS 201 標準的乘用車、總重量為 4536 磅(10 公斤)或以下的多用途車輛、巴士和卡車(多用途車輛是指設計用於搭載 XNUMX 名或更少乘客、具有卡車底盤或專門用於越野駕駛的汽車)。同時,車輛總重量等級(GVWR)包括有效載荷能力,即卡車可以安全承載的最大重量。
- 乘用車、乘用車衍生車型、多用途車輛以及 ADR 11 範圍內總質量 (GVWR) 為 4500 公斤或以下的所有其他車輛(乘用車衍生車型為與乘用車同型號的皮卡或廂式貨車)
- 根據 ECE 21 和 78/632/EEC 規定的乘用車
- 日本道路車輛安全法規,第45條涵蓋的所有車輛
評估標準依據標準中所給的表格。即,
- 硬質材質:
- 根據FMVSS 201標準,曲率半徑至少為3,2毫米
- 根據ADR 11標準,曲率半徑至少為3,0毫米
- 根據歐盟ECE 21和78/632/EEC法規及日本道路車輛安全法規第45條規定,曲率半徑至少為3,2mm。
- 遮陽板:
- 根據FMVSS 201和ADR 11標準, 由能量吸收材料組成或塗上能量吸收材料
- 根據日本道路車輛安全法規第45條規定,任何內部剛性結構都不應用手局部感覺到
- 衝擊試驗:
- 根據ADR 11標準,
- 減速計數高達 3 毫秒 784 m/s2
- 減速度峰值高達1960公尺/秒2
- 減速衝擊速度至少(3,5公尺/秒)12,6公里/小時
- 根據歐盟ECE 21和78/632/EEC法律法規,
- 減速計數高達 3 毫秒 784 m/s2
- 無尖銳邊緣(接觸頭部形狀的角落部分必須是圓形)
- 減速衝擊速度至少24,1公里/小時
本標準所指的遮陽板是指用於遮擋汽車駕駛座及側座的直射陽光及類似眩光,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的一塊平板及其固定裝置(含擋板)。
一般情況下,遮陽類型有以下幾種:
- 立式(有/無扭力調節裝置)
- 立式、側式(帶/不帶扭矩調節裝置)
遮陽視圖應採用以下形式:
- 遮陽板表面不得有刮痕、污垢、皺紋、粗糙和鬆散。
- 遮陽板必須無使用高頻焊接機時可能出現的剝落和裂縫。
- 固定裝置應無刮痕、毛邊及生鏽。
遮陽板應能平穩運行,無需拆卸,且不會產生噪音。遮陽性能必須符合標準中所給的表格。
遮陽板的結構應如下:
- 遮陽板應具有可存放的結構,當不需要阻擋直射陽光和類似的耀眼光線時,可以不使用以獲得最大的可見度。
- 遮陽板的主體應由聚氨酯泡棉或類似的減震材料製成,或覆蓋有柔軟的材料。如果需要,材料必須按照本標準進行記錄。
- 由剛性材料製成的固定裝置的頂部具有直徑為 165 毫米的球形頭,與安裝在車輛上的遮陽板靜態接觸,其半徑應在 3,2 毫米或更大範圍內。此外,厚度超過 3,2 毫米的截面應倒角,其半徑應為板厚的 15% 或更大。
- 未使用耐腐蝕材料的裝置應採用電鍍、塗漆等表面處理,或塗上防銹劑。
使用時,遮陽板必須足夠大且形狀足夠好,以阻擋直射陽光和類似的眩光,並在車輛行駛期間提供安全的可見度。
測試時,應先測量遮陽板繞X軸(垂直方向)和Y軸(橫向)的操作扭矩,如下所示:
- X軸:將遮陽板固定在專用夾具上,用力計以直角壓在遮陽板遠離軸線一側的中心處讀取指示器。然後,根據標準中給出的公式計算操作扭矩。
- Y 軸:將遮陽板固定在專用固定裝置上,用力計讀取指示器,力計以直角按壓遮陽板的末端。然後,根據標準中給出的公式計算操作扭矩。
我們的組織擁有一支強大的員工隊伍,密切關注世界各地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並不斷提升自己。在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還包括根據「豐田TSF7201G-1遮陽板衝擊測試標準」標準的測試服務。